10月12日,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和长沙市财政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发放三孩育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称《通知》),长沙三孩及以上家庭每孩将一次性补贴1万。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生育后进行申报,生育当年未申报的,原则上可在该孩三周岁以内申请补发。
《通知》明确,被发放人员范围条件为夫妻双方均为长沙市户籍(含夫妻中一方为长沙市户籍人员,另一方为无户籍的现役军人),2022年7月30日《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》文件印发后合法生育第三孩及以上孩次家庭,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。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: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;夫妻收养的子女;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;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。
符合条件的家庭,夫妻双方填写《长沙市三孩育儿补贴申报表》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村(居)委员会提出申请。申请时夫妻已离婚或夫妻中一方死亡的,向孩子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村(居)委员会提出申请。
7月30日,长沙市委、市政府印发《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》,提出对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,三孩及以上每孩可享受一次性育儿补贴1万元;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,增加1套购房指标等。
在资金安排方面,《通知》提出,市区两级按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原则安排三孩育儿补贴专项资金,芙蓉区、天心区、开福区、雨花区按4:6比例分担,湖南湘江新区(高新区、岳麓区)、望城区、长沙县、浏阳市、宁乡市自行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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